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8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范围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人才。
(二)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
二、选拔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长期扎根西部地区,为湘西地区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省内外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湘西特聘专家及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等在申报时优先推荐。
三、选拔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选拔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遴选”方式,请各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2.人事处、科研处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确定学校推荐人选1-2名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二)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为人选推荐情况。
2.《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见附件1,用word格式,表格可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网址为http://rst.hunan.gov.cn),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装订成册。
3.《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用Excel格式),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上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字。
4.经人事处、科研处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高级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专家情况登记表》和《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须提供电子文档。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17年9月4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陈奕;电话:88228215;电子邮箱:dysfrsc@126.com。
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
2.2017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7月12日